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天降大铁桶女摊主被砸成了九级伤残 谁来赔?

xm.fjsen.com 2013-06-22 08:1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陈阿姨说,她受伤后,无论是叉车司机,还是请司机运送铁桶的老板张某,都在相互推脱责任。因此,她起诉请求,司机和张某共同承担20万多元的赔偿。

近日,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谢司机赔偿77845元,张某赔偿51897元。法官说法司机主责,老板次责

法庭上,谢司机说,陈阿姨受伤是因铁桶堆放过高存在隐患导致的,因此,全部赔偿责任都应由张老板承担。而张老板则说,陈阿姨受伤是谢司机用叉车运送铁桶时不慎引发的。

对此,一审法官说,考虑到被告谢司机的行为与陈阿姨的受伤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谢司机应承担主要责任。

那么,张老板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对此,法官说,张老板具有选人过失,应承担次要责任。因为谢司机没有叉车驾驶证,而被告张老板却选择不具有叉车驾驶资质的人来为其搬运重约300公斤、装满玛瑙石废料的铁桶,没有尽到正确选择承揽人的义务。而且,张老板作为铁桶所有人,乱堆铁桶,也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

因此,一审判决要求谢司机承担60%的赔偿责任,张老板承担40%的责任。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