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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本市居民就业和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

xm.fjsen.com 2013-06-17 09:38   来源:厦门人民政府网    我来说两句

主持人:   为缓解企业招工难,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定期、不定期举办招聘会、带领企业外出招工、举办校企对接、企业用工座谈交流等,请问新政策中对企业招工、用工方面有哪些规定? [2013-06-14 09:22:00]

洪副局长:

  缓解企业用工困难的财政激励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设立企业招工专项经费,帮助企业搭建招工平台。市、区财政要安排企业招工专项经费,用于同级人社部门调查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宣传我市用工环境及政策、与人力资源相对充足地区相关职能部门和职业技术院校之间的沟通交流、搭建企业招工平台、异地宣传发布我市企业招聘信息、组织带领我市企业外出招工和校企对接、外地人社部门组织输送劳动力到我市等与解决企业用工问题有关的费用支出;企业参加市、区人社部门组织的外出招工和校企对接等活动,除差旅费之外的其他与招工和校企对接等活动有关的费用由招工专项经费列支。

[2013-06-14 09:26:00]

洪副局长:  二是市、区人社部门继续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供需对接功能,畅通用工信息,降低企业招工成本和劳动者的求职成本,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服务企业用工中的作用。 [2013-06-14 09:27:00]

洪副局长:  三是实施劳务协作激励政策,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招用本市新增劳动力或本市失业人员,多渠道引进初次来厦务工人员。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新增劳动力、本市失业人员或引进初次来厦务工人员,且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2013-06-14 09:28:00]

洪副局长:  四是加大校企对接力度,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招用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且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013-06-14 09:30:00]

主持人:   谢谢洪副局长的详细介绍。下面,我们看看网友的问题。 [2013-06-14 09:31:00]

呼呼:  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每月可以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多少元? [2013-06-14 09:32:00]

洪副局长: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应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用之和。2013年1-6月为553.25元/人.月,2013年7月起为630.29元/人.月。 [2013-06-14 09:33:00]

责任编辑:卢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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