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拒绝失主酬金回头又来索取 女子行为引来网友热议

xm.fjsen.com 2013-06-07 10:35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日报讯(记者 罗小州)手机落在出租车上,好心人捡到归还,还分文不取。第二天,失主收到好心人的求助短信:“朋友出事,可以把你昨天要给我的钱先给我用吗?”剧情一夜之间反转,身为学生、尚无经济能力的失主不知如何是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6月2日晚,女大学生小文(化名)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用朋友的手机打了十多通电话后,一名女子接通了电话,说在出租车上拣到了她的手机,让她来拿。到达指定地点后,对方直接就把手机给了她。小文向同学借了500元作为酬谢,可女子不肯收。于是,双方互留了电话号码,就此告别。第二天一早,小文收到该女子发来的求助短信。对方称,同事遇到困难,自己正帮忙筹钱,想请小文把昨天的酬金先给她用,并将一个银行账号直接发了过来。小文表示自己还是学生,没有多少钱,该女子回复:“不勉强,毕竟你也是学生,你回复我就让我感觉到温暖了。”让小文感到奇怪的是,在她告诉对方,自己的叔叔是警察,可以提供帮助之后,对方就没有任何回应。

得知小文的经历后,不少网友表示,捡到手机归还失主是应该的,小文只是学生,向她要钱太过分了。还有网友直接指出,该女子一看就是骗人的。连微博红人、外地警察“@捕快二宝”也在回复中建议小文拒绝对方的请求。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捡手机的女子。对方称,同事确实遇到困难,而且家境贫寒,早上给小文发短信,也是出于无奈。记者询问其同事目前是否还需要帮助,女子称不用了,就挂断电话。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