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新规:非执业药师禁开药店 厦门业者"头大"
东南网6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文 吴晓平/图)企业“一把手”须是执业药师、药品仓库要自动监测温湿度、药店要设立近效期专区……这个月开始,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版GSP)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在厦门开药店的门槛又提高了。 昨日,导报记者调查发现,“一把手”须是执业药师的新要求让不少药企“头很大”,特别是那些单体小药店,更是大呼很难过这关。与此同时,执业药师一下子成了“香饽饽”,最近又涨了工资。 聘药师挂名“一把手”?业者说是下下策 “6月1日以后,如果没有执业药师资格证的话,对不起,不能开药店。”昨日,厦门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告诉导报记者,尽管仍在等新规的具体实施细则出台,但执业药师这一硬性指标已经开始执行。 按照新规要求,零售药企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否则将不能开办药店。同时,企业还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新开药店如此,旧有药店也一样。据介绍,厦门原有的药店要等手中的旧版GSP到期后申请新版GSP证,依然按照新要求来审核论证。 “现在最难办的就是这一点。”厦门一私营小药店的负责人黄总昨日很焦急,自己的证还有两年就要到期,难道已年近50“高龄”的自己,还要因此踏进考场? 据了解,目前厦门很多连锁药店已经达到了“一把手”是执业药师这一要求,倒是单体店很难过这关。 能不能找一个执业药师来做自己药店的法人?“不太可能。”黄总说,业内都清楚,这样做执业药师风险很大,他们不会轻易给你挂名,企业自己的风险也很大,“这是下下之策”。药师一下成了“香饽饽”最近又涨工资了随着新版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本月起正式实施,执业药师一下子成了药品经营市场的“香饽饽”。 “店内的药师最近又涨工资了,差不多快接近我的收入水平了。”厦门岛内一药店经理张先生感叹,“没办法,抢手啊!执业药师还是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存在很大缺口。” 据了解,厦门目前药品批发企业24家,零售企业1000多家,而截至6月5日共有执业药师1157人,而这其中只有一部分执业药师在药品经营领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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