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厦门市城市容貌标准》等事项
xm.fjsen.com 2013-06-05 11:32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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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怀)昨天上午,市长刘可清主持召开第2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副市长林国耀、康涛、王小洪、张灿民、国桂荣等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厦门市城市容貌标准》。《厦门市城市容貌标准》主要涉及建筑景观、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公共场所、公共水域和景观灯光等内容,重点是建筑景观和环境卫生,《标准》对在本市主次干道和主要道路两侧建筑外立面上安装空调设备、防盗防护设施等附加设备、设施以及封闭阳台等作了具体规定。会议指出,《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加强我市城市容貌管理,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的人居环境,助力厦门建成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 会议强调,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要根据城市规划和技术规定进行设计、建造,讲究建筑艺术,注重美观,造型、装饰、色调要与所在区域周边建筑及空间景观的环境协调。具有历史价值的文化古迹、名人故居、历史遗迹、保护性建筑物要保持原有风貌及特色,设置专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对原有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修护时,要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 会议研究了我市支持模具行业发展实施方案。会议指出,模具作用于工业的各个行业,是工业的基础性产品,发展我市模具行业,具有巨大的“效益放大器”作用,将有效增强基础制造能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实现转型升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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