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第四十四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资格补充公示
xm.fjsen.com 2013-06-05 10:29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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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管理办法》(厦府办[2009]197号)等规定,经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和初审,街道办、区民政部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及市建设与管理局审核,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户洪哲伟在户籍、住房、收入、资产等方面未发现不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情形,现将申请户信息公示如下(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5天(2013年6月5日至2013年6月1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 举报投诉电话:5106000(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200644(市建设与管理局监察室),也可通过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网站(www.xmjs.gov.cn)举报投诉。 第四十四批保障性租赁房(即第六批岛内预约岛外)
补充公示符合申请条件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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