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厦企节能减排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获百万补助

xm.fjsen.com 2013-06-05 08:11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海西晨报讯(记者 樊娟)记者从厦门中小在线获悉,近日厦门市财政局、市经发局联合出台了《厦门市市级节约能源和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方面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的企业进行资金补助,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补助。

节约能源方面,专项资金主要支持重点节能工程实施、节能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节能服务机构发展、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省节能资金支持项目按要求需地方配套资金,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等,单个项目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针对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重大循环经济项目、循环经济产业化、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等进行扶持,单个项目最高可获80万元补助。

《办法》还规定,在项目竣工投产后,节能项目将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节能量每吨标煤奖励350元;专业节能服务公司年纳税额3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成立起两年内缴交的企业所得税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