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空气质量
陈总工程师: (四)强化扬尘污染治理与监管,有效遏制扬尘污染 加大施工扬尘管控力度。制定和实施《厦门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和《厦门市绿色文明安全施工考核规程》,施工工地达标率不低于95%。严格落实“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迁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工处100%绿化”等“五个100%”要求。制定和实施《厦门市预拌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绿色生产管理规程》。对全市所有水泥、砂浆搅拌站进行综合治理,加强监督管理。对整治不能达标的水泥、砂浆搅拌站全部关停。加强土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规范管理,2014年全市所有土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达到“四统一”标准(统一完善运输公司资质认证、车辆密闭运输备案、运输遗撒治理保证金以及年检复查制度)。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水平。逐步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清洗新工艺应用范围,新工艺作业率达到80%,其中岛内城区达到85%,岛外4个区达到75%。生活垃圾实施全密闭化运输,杜绝运输过程遗撒。制定和实施《厦门市城市施工工地和道路尘土残存量监测办法》,对岛内主要道路尘土残存量进行监测,将结果纳入环境卫生综合考评体系。 [2013-05-29 09:38:00] 陈总工程师: (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治理工业和农业污染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禁坚决淘汰我市列入国家、省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生产能力。被淘汰的落后产能涉及生产许可的,有关部门应收回生产许可证(或注销被淘汰的产能数)在机械、电子、化工、汽车制造、集装箱制造、造船、橡胶、涂料、印刷、家具、制鞋、汽车修理、沥青搅拌、运动器材、工艺品加工等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各工业园区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深化污染治理,减少污染排放。坚决执行《关于厦门市进一步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实施意见》(厦府办〔2011〕256号)中所确定的各开发区、各工业园区的行业定位,自2014年起,所有新建工业项目均应按行业进入专业化园区;鼓励现有工业企业按行业向专业化园区集聚发展。强化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规范管理,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研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氨气排放控制技术,并提出治理方案。 [2013-05-29 09:42:00] 陈总工程师: (六)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环境容量 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要求,在城区、沿海、通道两侧一重山、沿河沿溪、纵深林区、城郊等实施不同类型的林业工程,从而形成森林生态系统,增强环境自净能力。力争2014年全市主要道路林荫路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要达到42%和36%以上,全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要达到11.5平方米以上,岛外各区建成区的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强化红树林种植和保护。加快全市十条溪流污染治理和景观工程建设,努力改善重点溪流水环境质量和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加快筼筜湖、埭辽水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大幅提高城市污水接管率。制定分年度污水管网和泵站建设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快全市污水处理厂、垃圾收集站、垃圾焚烧处理发电厂废气治理工程建设。 [2013-05-29 09:4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