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声音 > 正文

厦门空气质量

xm.fjsen.com 2013-06-03 09:24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网    我来说两句

主持人:   请问厦门市大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来源是什么? [2013-05-29 09:18:00]

陈总工程师:  二氧化氮(NO2)主要来源于机动车、船舶、飞机的排放,还有工业锅炉、窑炉的排放。二氧化硫(SO2)主要来源于火电厂与工业燃煤锅炉的排放。可吸入颗粒物(PM10)主要来源于扬尘污染。细颗粒物(PM2.5)来源于三者的胶合物。 [2013-05-29 09:19:00]

主持人:  请您介绍一下,厦门市防治大气污染有哪些主要的措施? [2013-05-29 09:20:00]

陈总工程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46)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制定并实施《厦门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厦门市清洁空气计划》(2013年-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措施有:

(一)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增量

建立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机制。制定并实施《关于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规定(试行)》,按照“以新代老、总量减少” 的原则审批建设项目。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尽量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各种燃料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污染排放标准。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和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落实最严格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排放工艺废气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新、改、扩建项目,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率应大于90%,杜绝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2013-05-29 09:25:00]

陈总工程师:  (二)加大清洁能源改造力度,治理燃煤污染

  对集中供热范围内新扩建项目,原则不予批准新上燃煤自备电站和燃煤锅炉。经市经发局和市环保局同意,确需新上燃煤自备电站和燃煤锅炉的,必须同步除尘、脱硫、脱硝。岛外4个区加快天燃气管网建设,岛内锅炉(工业窑炉)要逐步实现油改气、油改电。制定和实施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实施方案,制定以奖代补规定。推动低硫优质型煤替代工作。在岛外4个区农村推广利用天然气、电力、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实施 “送气下乡”、“绿色燃气”等工程。加快全市重点污染企业废气除尘设施深度治理工程的实施,使除尘效率达到99.9%以上。加强燃煤火电和热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营管理,确保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

[2013-05-29 09:29:00]

陈总工程师:  (三)积极发展绿色交通,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

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建设,鼓励市民采用绿色出行方式。启动岛内自行车专用车道和慢行系统建设,提高自行车出行比例。

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在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使用纯电动、液化天然气、混合动力等新能源汽车,鼓励个人购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并实施《厦门市购买新能源车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新能源车使用申请、购买、补贴等规范化流程。制定和实施《厦门市鼓励机动车提前淘汰补助管理办法》。开展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运输车油气污染专项治理。加快简易工况检测线建设和改造,力争2015年1月1日前,全市所有机动车排气检测全部采用简易工况检测法。制定和实施岛内无标、黄标限行规定,2015年岛内禁止无标、黄标机动车行驶。研究更加严格的机动车分区分时限行等措施。研究完善外地车辆在厦门使用的管理政策。研究制定船舶、飞机污染物排放控制管理办法和措施。

[2013-05-29 09:33:00]

责任编辑:卢超颖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