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6年频跳槽状告数十家企业 是维权者还是钻法律漏洞获利
争议维权PK钻法律漏洞 一时间,有人称赞梁丁,夸他是一名执着的外来工维权者;不过,也有人质疑:他是不是在专门钻法律漏洞获利? 在福建九信律师事务所林乐漂律师分析看来,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理应得到维护,但劳动者若以欺诈手段骗取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实质上,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缔结劳动关系行为,相应的劳动关系是无效的。 林乐漂律师说,但上述观点存在举证难的客观事实,通俗来说,一年跳槽一两次勉强算正常,但如果在6年多的时间里接连跳槽20多次,且每回跳槽之后,此人都能“巧妙”地把握住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这一违法“软肋”,这多少有点刻意钻法律漏洞获利之嫌。 “以同一种理由,告状次数如此之多的案例还真少见”,林乐漂律师说,劳动者若以破坏生产资料、生产设备为手段挑衅用人单位,以达到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目的,其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违法犯罪。不过,对于是因试用期技术不过关,还是工作没经验导致工厂财物损坏,或是有意损坏财物,也存在举证难这一客观事实。 就此,林乐漂律师提醒,面对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该更加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相关法律,在劳动者毁坏财物后,应及时清点确认,保留证据,以防备被告。 印象 口齿不清 写字“散架” 40岁的梁丁是江西人,身高1.6米出头,长得还算壮实,住在岛内,每次出门,几乎都骑着一辆沾满尘灰的红色电动车。 虽经导报记者几次电话约见,但梁丁总是以“很忙”为由推辞,直到被“拦截”在思明区法院门口。 “我只有小学文化,没学过法律知识,但看过一些法律书籍,有些‘工厂不按法律给我工资,我就告他!’”梁丁看上去脾气有点暴躁,他说,前几年,有一次他在工厂受了工伤,老板不肯赔钱,他差点就冲过去打老板,但被人拦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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