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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从250元暴涨到800元 业主不满

xm.fjsen.com 2013-05-23 16:46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律师观点

开发商必须提供产权证明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认为,车库、车位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是比较特殊的一个产品,要优先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作为产权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时,也要考虑到业主的感受。“对于一个安置小区来说,800元的停车费确实太高,安置房的居民本身收入就较少,他们不可能承受得了。”

郑律师说,如果东坪花园的地下车库属于福满集团所有,福满集团有权对车库进行处置,但必须提供产权证明。如果产权不归其所有,则福满集团别说卖车位了,连收停车费的权利都没有。这样一来,车库可看做归属所有业主共同所有,要怎么处置,必须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讨论通过。

□文/图 记者 刘以结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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