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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被限购 房主将780万豪宅卖他人拒退20万订金

xm.fjsen.com 2013-05-21 10:11  陈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780万元买豪宅 遭遇限购无法过户

东南网5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花780万元在厦门岛内购买豪宅,签了购房协议,却因为遭遇限购政策无法过户。

限购引发损失,究竟由谁承担?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因限购引发的房产纠纷。

买豪宅不能过户

这套豪宅,位于湖滨南路一高档小区,在第28层,楼层高,视野好。

2012年11月15日,买方孔女士与卖方沈小姐签协议,约定这一套豪宅及两个车位一并出售,成交总价为780万元。

双方签订协议后,孔女士当天就支付了20万元“订金”,沈小姐也向孔女士出具了收据。在协议中,双方原本约定11月29日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其余购房款。

不过,等到11月29日,由于孔女士是政策规定的限购对象,因此,最终双方未能按协议约定签订购房合同。

据了解,厦门市早在2010年就出台了限购令。可见,买房人孔女士是在明知自己属于限购对象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

虽然签了协议,但却无法成交,无奈之下,2012年12月后,沈小姐就将讼争房产出售给别人了。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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