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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涉台庭宣判"民告官"第一案 高崎海关成被告

xm.fjsen.com 2013-05-18 10:31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厦门中院涉台庭宣判“民告官”第一案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晨路)昨日,厦门中院涉台庭宣判“民告官”第一案,让台胞切身感受到涉台审判公正、高效、便捷的专业化水平。

2012年11月10日,台湾居民杨某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出境时,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海关部门例行检查时,发现杨某随身携带的两块木材疑似沉香木,重量1027克。

经现场取样后鉴定认为:送检木材是沉香木。

海关部门认定杨某携带的沉香木为禁止出境物种,对杨某作出予以没收的行政处罚,杨某当天签收了处罚决定。

今年2月22日,杨某提出不服处罚,将厦门高崎机场海关告上法庭。

3月28日,厦门中院涉台庭公开开庭审理台胞杨某不服海关部门行政处罚一案。

法庭上,厦门高崎机场海关分管关长王建国作为行政首长出庭。

厦门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一直不否认其所携带的物品为沉香木,虽现有证据不能确认鉴定人员对涉案物品取样后加封,存在瑕疵,但不能就此认定海关部门的处罚程序违法,故驳回杨某诉求。同时,厦门中院建议海关部门规范今后的鉴定取样程序。

据介绍,此案是厦门中院涉台庭挂牌后宣判的第一起“民告官”涉台行政案件。

市台商协会副会长谢苍发将涉台庭形象比喻为为解决台胞纠纷开设的“专科医院”,他很早就期待能将民事、刑事、行政的涉台案件都统一由涉台庭管辖,如今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也让台胞们感受到“一站式”审理涉台案件带来的专业保障。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起“民告官”第一案的宣判,标志着厦门两级法院正式建立了涉台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管辖制度,正如厦门中院院长陈国猛所说,统一权威的涉台审判将更有利于统一司法审判尺度,更有利于科学、全面地开展两岸司法保护工作。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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