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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爬屋顶遭电击失右手 供电单位被判赔50多万

xm.fjsen.com 2013-05-18 09:02  陈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男孩爬上屋顶 遭电击痛失右手 高压变电器离住宅仅90厘米,供电单位被判赔偿50多万元

东南网5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13岁男孩爬上房顶玩耍时,被屋旁的高压电变压器电到,结果右手截肢,六级伤残。这种情况下,男孩应该找谁索赔?是屋主,还是供电单位,或者,只能自担责任?近日,思明区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因电击引发的索赔案。

13岁男孩 被电击断右手

受害男孩子小路(化名)今年13岁。2012年7月9日傍晚,小路在西林菜市场一幢平层住宅的屋顶,和几个小伙伴一起玩耍。玩到高兴时,小路就从平房的房顶上往下攀爬。

这时,意外发生了,小伙伴们突然听到小路凄惨的喊叫。原来,小路被屋顶旁边的变压器高压电电到。

事发后,同伴紧急求助。很快,小路就被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小路伤情严重,为“高压电击伤30%,全身多处烧伤”。住院期间,医生对小路进行了右前臂截肢术等治疗。

住院一个多月后,小路出院时,已经成为一个佩戴假肢的男孩了。小路仍然经常说胡话,神志不清,出院后情绪极不稳定,这让小路的父母很痛苦。

父母起诉 索赔近百万元

经鉴定,小路身上三处受伤,伤势最重的一处是六级伤残,另外两处分别是八级和九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小路的父母认为,变压器安装不当,供电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他们说,变压器地处密集住宅区,供电单位却没有设围栏,也没有设防护箱。供电单位明知变压器与一层平房屋顶距离太近,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却未尽到防护和消除隐患的责任,致使触电事故发生,应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小路父母将供电单位告上法庭,索赔近100万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还包括320元的断手火化费。

对此,被告供电单位辩解,男孩被电击伤,完全是因为他自己故意攀爬违章建筑物造成的。而且,供电单位在变压器杆处设置了警示标识。所以,责任在男孩及其父母身上,与供电单位无关。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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