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为安全文明过马路支招:红灯等一等绿灯一起走
xm.fjsen.com 2013-05-14 16:12 来源:厦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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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链接 行人 过街违反规定 将处警告或10元罚款 行人在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过街时如违反以下规定,将处以警告或罚款10元: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行人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路边行走;行人横过机动车道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行人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等。 机动车 斑马线前不让行 将处100元罚款记3分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将依法作出处罚: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款100元、记3分。 机动车通过无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灯控路口,转变的机动车未让行人先行,罚款150元、记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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