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搭工人车去发工资 司机财迷心窍携款逃跑
没钱还债 起了贪念 去年,李某在重庆老家被抓获。落网后,李某说,他当时正好欠了一些债务,正愁没钱还债,碰巧老甘找他一起去取钱,他就一时起了贪念。 归案后,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拒绝归还赃款。因为,20多名工友的工资已经全部被他花光了。这些工友的血汗钱,部分被他用于还债,部分则是被他挥霍了。 庭审时,他为自己辩解说,临走时,他还跟包工头说“我去接一个工人”,因此,他的行为最多只能算是欺骗,不能算抢夺。 但是,法官认为,李某乘包工头不备携款逃跑,而未经同意带走财物,就是抢夺。 近日,李某因犯非法抢夺罪,被集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此外,法院还责令李某退赔40800元给受害的包工头。 相关新闻 “载款潜逃” 也是“抢夺” 早报讯 载着腿上有伤的包工头去老板单位取钱,包工头下车后,自己却载着钱扬长而去,近日,厦门集美的建筑工人李某因此被判抢夺罪,等待他的将是7年6个月的牢狱生活。 小甘是来厦务工的一名包工头,手下有几十名建筑工人,李某就是其中之一。一日,小甘要去老板那里领取工资款,给工人发放薪水,因腿上有伤,行动不便,便让李某驾驶摩托车载他去。领到钱后,小甘将40800元放在摩托车坐垫下的储物箱中。回到住处,小甘下车,李某却突然发力,迅速调转车头。事发突然,小甘大吃一惊,下意识地用手抓车,没抓到,连忙问李某怎么回事。李某回头甩了一句话“去接一个工人”,然后开车快速离去。还没缓过劲的小甘呆立在原地,等到准备领款的工人围上来,他才反应过来,连忙报警求助。 事后,李某在重庆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集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钱款,数额巨大,他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最终,集美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他退赔小甘40800元。 一审宣判后,李某认为自己行为不构成抢夺罪,遂向厦门中院提出上诉。近日,厦门中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定罪准确,维持了原判,此次裁定为终审裁定。因一时贪念犯罪的李某懊悔不已。(王琼瑜 张杰鸿)(来源:东南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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