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为厦企减税2.13亿 8月起将扩大试点范围
东南网-海峡导报5月11日讯(记者 陈思亲/文 吴晓平/图)去年11月,厦门启动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截止到今年4月底,营改增已为试点厦企减轻税负2.13亿元。 昨日,市财政局总会计师黄珠龙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针对因营改增而税负反增的企业,已有首批财政扶持资金准备拨付。同时,8月1日起,厦门营改增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纳入更多行业。 1.14万户企业纳入试点 据介绍,截止到今年3月底,全市已有1.14万户企业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约3200户,小规模纳税人约8200户。和试点初期比较,试点企业数量增加了5000多户。 “营改增实行后,消除了不少重复征税,到今年4月,已为试点企业减轻税负2.13亿元。”黄珠龙说,减轻的税负中,包括一般纳税人的1.9亿元,下降26.8%,小规模纳税人0.23亿元,下降33.9%。 此外,原有缴纳增值税的企业,由于增加了企业可抵扣税项,税负也一并下降。目前的统计是,原有缴纳增值税企业共新增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2.77亿元。此外,一些外省市企业也从中受益,全市试点企业共向这些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达8.02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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