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货车只是主车投保 挂车出事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xm.fjsen.com 2013-05-09 10:58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海西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通讯员 思法)驾驶员在挂车的车顶不慎坠落死亡,因为该货车只是主车投保,挂车没有投保,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2011年10月26日,某运输公司和厦门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投保车辆的车牌号为闽C14780,是大货车的主车。

2011年11月3日,大货车的一名驾驶员在大货车的挂车上不慎坠落身亡。

该运输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但是保险公司拒赔。保险公司认为,该驾驶员是从挂车上摔下来的,而不是从购买了保险的主车上摔下来,挂车有独立的车牌号为闽C5053挂,却并未投保。

记者昨日获悉,思明法院认为,驾驶员是在挂车的车顶坠落受伤致死,并非在主车的车顶坠落受伤致死,故保险公司无义务理赔。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