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被吵七年业主告开发商 起因是楼下水泵房噪音大

xm.fjsen.com 2013-05-09 09:1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法官调解 赔了3万元

这个噪音赔偿的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应先生说,参照我国《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按照超标2分贝每月每人440元计算,再加上律师费、诉讼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共是116520元。

据悉,由于该小区还没成立业委会,水泵房目前仍归开发商所有,而开发商则将水泵房委托给物业管理处管理。

在法庭上,开发商辩解说,其已经对水泵房进行整改,并且通过竣工验收。虽然鉴定报告中指出在特定情况下,主卧在夜间有轻微的噪声超标,但在实际生活中,两台变频水泵同时开启运行状态较少,且在夜间也少有补水情形发生。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开发商同意支付3万元给应先生,而且,案件受理费和调解费也全由开发商承担。应先生也同意让步,表示此后不再起诉开发商。

》》更多内容请进入厦门频道

责任编辑:蓝晓梅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