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征信业管理条例》
xm.fjsen.com 2013-05-06 09:46 来源:厦门人民政府网
我来说两句
时 间: 2013年5月3日 地 点: 市长专线办公室 领 导: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汪肇炜副行长 主 题: 解读《征信业管理条例》 周意 问:请问征信业是指什么? 访谈嘉宾 答:征信业是市场经济中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业。征信机构作为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企业,按一定规则合法采集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加工整理形成企业、个人的信用报告等征信产品,有偿提供给经济活动中的贷款方、赊销方、招标方、出租方、保险方等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为其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便利。征信服务既可为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创造条件,又可使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得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较多的交易机会,而缺乏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则相反,从而促进形成“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社会环境。征信业在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施先生 问:《征信业管理条例》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访谈嘉宾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征信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作用日益显现,征信市场初具规模。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征信业发展仍然较慢且不规范,与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迫切需要形成制度化设计,用法律予以规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信法制建设,人民银行自2003年履行征信管理职责以来,一直积极推动征信法规建设,从开展调研、听取社会各方意见草拟《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先后两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到最后《条例》正式出台,先后历经了十年的时间。《条例》的出台,为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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