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房屋安全鉴定 5月10日起可就地申请办理
东南网-海峡导报5月6日讯(记者 鲍娜)为方便集美区申请人就地办理房屋安全鉴定业务,自5月10日起,凡属集美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可直接到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集美分局服务大厅办理。 据介绍,厦门市房屋安全鉴定所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完成房屋安全鉴定702幢、158963平方米,其中集美区就占195幢,涉及面积39828平方米,幢数占全市27.8%、面积数占25%,是全市工作总量的近三成,为全市6区之首。为此,决定在集美区内就地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以方便广大群众。 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说明鉴定原因和目的);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三、房地产权利证书或其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四、被鉴定房屋原设计图纸或标注尺寸、朝向的平面简图;五、房屋门牌照片、立面照片及相关危迹照片若干;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非权属人申请)。 从本月10日起,集美区内无论单位或个人房屋做安全鉴定 (不区分城镇、农村),均可至集美区杏南路72号一楼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集美分局服务大厅提出申请。 |
相关新闻
- 2013-03-26武汉房屋安全条例新规 装修违规最高罚三万
- 2011-08-25郑州市开展危旧房屋安全调查 建立房屋安全使用档案
- 2011-07-29北京房屋安全评估需现场测试
- 2010-07-01村庄宅基地突塌陷冒3米深怪坑 村民忧房屋安全
- 2009-11-13下拨2000万元救灾 排查房屋安全隐患防范雪灾
- 2009-08-27建议房屋安全鉴定处移至“楼裂裂”办公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