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多 专家支招:如何规避三类交易风险
xm.fjsen.com 2013-04-28 07:01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现象二] 公证委托代理替代房产过户登记 案例: 刘某与严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刘某将房子以43万元卖给严某,但是双方仅仅依靠公证委托代理来替代房产过户登记。到2011年7月,严某以刘某代理人的身份,将房子卖给了沈某。2011年8月,刘某签署了一份《终止委托声明书》,声明自该日开始,终止对严某的授权。之后,刘某起诉到了法院,请求解除房产协议,并要求严某退还房产。但严某提出反诉,请求判令解除房产协议,还要刘某退还全部购房款以及差价损失等。由于纠纷的出现,沈某也未能实现合同目的,所产生的违约责任谁来承担? 提醒:做法有风险,一定要慎重。 据了解,由于房地产市场的火热,导致有个别购房者希望通过公证这种做法,先将房产交付使用,规避一些费用。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监督检查科的陈晓林提醒市民,公证委托名为交易实为委托,通过这种手段进行房产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 [现象三] 房产过户后,买方无法贷款,合同无法继续 案例:2009年5月,周某与张某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约定周某将房产出售给张某,成交总价为72万余元。签约后,张某支付给周某房款27万余元并实际接收了房产,接着装修入住,其余的房款通过贷款进行解决。但是由于张某的征信记录不好,导致贷款无法审批。这就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先要撤销交易,其次张某已经将房子装修,这笔装修款怎么办? 对策: 拟过户贷款同时操办。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吴志芳表示,对于房产调控政策的变动,银行也无法预见。虽然银行可以先提供个人的征信证明,但是否发放贷款,征信证明只是一方面。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二手房工作站站长曾井泉表示,目前他们也在酝酿二手房过户和贷款一并办理,提前审查买房人的能力。 |
相关新闻
- 2013-04-10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 2013-04-01南京版国五条引热议 二手房买卖可能还要火一阵
- 2013-03-21怎么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 2013-03-07楼市迎个税“强征”时代 二手房买卖抢搭末班车
- 2012-09-06二手房买卖骗局:那些离奇的经历听得人直冒冷汗
- 2012-09-04小心二手房买卖中的文字游戏
- 2012-08-20厦门纳税人课堂"点单式"培训 市民办理二手房买卖更便捷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