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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多 专家支招:如何规避三类交易风险

xm.fjsen.com 2013-04-28 07:01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海西晨报讯(记者 倪立婧 通讯员 付臻)昨天上午,厦门市中院举办“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座谈会。在会上邀请了政府房产部门的相关人员、律师以及法学教授,针对目前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据了解,近两年来,厦门市中院所接手的涉及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呈现只增不减的态势。

[现象一]

房产买卖协议在前,法院查封在后,买受人的权益如何保护?

案例:2005年8月30日,钟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将房产转让给刘某,成交价为49万余元。合同签订后,刘某支付了46万余元的房款给钟某。由于钟某涉及民间借贷,该房屋在2005年11月被法院查封,导致房屋无法过户。刘某有可能面临房款要不回、房子过不了户的局面。

对策:引入第三方交易监管,保护买受人权益。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嘉鹏建议,在二手房买卖时,倡导一个第三方支付的平台,类似于“淘宝”的做法。买卖双方达成意向时,先找一个第三方,买方将购房款转入这个第三方,到交易全部完成后,再由第三方将钱打入卖方的账户。

记者了解到,律师所说的这个办法在厦门早有实行,只是市民的积极程度不高。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曲荣昌说,早在前几年政府在推行交易协议网签的同时,就已提出交易资金要列入监管。交易的中间可以有个过渡账户,可以由中介机构开立,也可以找国有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不过,是否需要这样的程序,前提是自愿,并不是强制性的,有时市民认为这样做比较麻烦,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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