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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厦买房须两年内不间断缴交一年个税或社保

2013-04-09 07:10:10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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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工作人员在本报接听读者热线。记者 常海军 摄

Q:读者

A:厦门市国土房产局

火爆

昨天上午,短短两个小时,共有近百个电话打进晨报热线,咨询“国五条”厦门版实施细则。电话刚一放下,立即又响了起来,几乎就没有停下来过。此外,还有许多读者无法打进热线,他们也通过@海西晨报 官方微博等途径发来了需要咨询的问题。针对读者提出的各种问题,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的两位工作人员都一一给予耐心、详尽的解答。

海西晨报讯(记者 钱玲玲 实习生 詹智琼)

“你好,我是外地户口,我在2013年之前,因为工作变动,社保、医保都停掉了一段时间,后来又补缴了,请问这样符合购房资格吗?”

“我有一套房子,曾经卖了部分产权给我儿子,当时儿子还未成年,这样我儿子也算有一套房子了吗?”

昨天上午9:30至11:30,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的两名工作人员坐镇晨报新闻热线8080000,为晨报读者详细解读“国五条”厦门版实施细则。

许多读者提前来电咨询

预告消息发出后,这一活动就已受到读者的高度关注。还不到预定时间,晨报新闻热线8080000就已经响个不停:“请问现在可以咨询购房政策了吗?”许多读者担心在预定时间内打不进热线,一大早就提前打进电话来咨询了。

上午9:30,市国土房产局的两位工作人员刚刚在晨报热线电话前坐定,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就赶紧拿起电话解答读者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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