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
自从“国五条”厦门版实施细则出台以来,很多市民困惑:现在到底该不该买房?该什么时候买房?该在哪里买房?有这些困惑的市民,今天早上9:30至11:30可拨打晨报热线8080000,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工作人员坐镇晨报新闻热线,为您详细解读“国五条”厦门版实施细则。
海西晨报讯(记者 钱玲玲)今天是“国五条”厦门版实施细则出台满一周的日子。今天上午9:30至11:30,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将坐镇晨报新闻热线8080000,为您详细解读“国五条”厦门版实施细则。
在“国五条”厦门版出台前,厦门市出台2013年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防止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确保2013年全市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低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之后的4月2日晚,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
因此,过去一周,“国五条”厦门版实施细则成为街头巷尾最为热议的话题。
相较于国内多地市仅百余字的“超短细则”,厦门版“国五条”细则内容丰富得多,各项调控手段、措施明晰,共涉及了强化限购、明确房价调控目标、实行差异化信贷、提高预售监管等共八方面调控措施。全文近3000字,堪称目前国内字数最多的“地方版”细则。
不过,仍有不少市民对这项刚刚出炉的新政策存在一些疑惑和不解,在买房、卖房时出现担忧和纠结。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赶紧拿起电话,拨打晨报新闻热线8080000,请专业人士为您答疑解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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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厦门版要点
1.自4月3日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第三套房,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第二套房,无法提供相应个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购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2.购房人提供伪造证明材料骗购住房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和产权登记手续,并记入信用档案且5年内暂停其在本市购买住房资格。
3.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对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原值的,按交易总额的1.5%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主管部门将对商品住房预售方案进行预审,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报价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和周边在售项目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可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或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晨报记者 钱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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