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
[2013-03-27 09:31:00] 主持人: 好的,谢谢李副局长的介绍。下面,我们来看看网友的问题。 [2013-03-27 09:32:00] 黄先生: 我公司是从事涉及个人信息的软件企业,根据《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再从事个人信息处理业务,需要怎么做? [2013-03-27 09:34:00] 丁副局长: 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事个人信息处理业务的企业需要向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按规定进行公告。同时,企业在从事个人信息处理业务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收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特定、明确、合理的使用目的和范围,采用合理、适当的方法和手段,并事先取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二是按照国家相关个人信息保护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加强个人信息风险管理,防止在进行个人信息处理时出现信息泄露、丢失、损坏、篡改、不当使用等情形。 [2013-03-27 09:37:00] 陈先生: 我公司是外地从事涉及个人信息的软件企业,若我公司需要在厦门从事个人信息处理业务,是否可以? [2013-03-27 09:38:00] 丁副局长: 根据《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市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委托本市以外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从事个人信息处理业务活动的,委托方应当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合同,约定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并按备案的制度实施;未按规定备案的,市信息化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拨付相应的信息化项目资金。 [2013-03-27 09:41:00] 刘女士: 我是本市市民,根据《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当我面对软件公司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我具有什么权利? [2013-03-27 09:42:00] 丁副局长: 根据《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首先,个人在面对软件公司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时,具有同意或者拒绝这种收集行为的权利;其次,个人有权向个人信息管理者查询其个人信息。个人发现其个人信息不准确时,有权要求个人信息管理者予以更正。个人信息管理者经核实确认有误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2013-03-27 09:44:00] 无常: 如果我发现软件公司不当使用个人信息时,我该向那里举报?对于我的举报,如何处理? [2013-03-27 09:45:00] 丁副局长: 根据《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当使用个人信息的,个人可向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或者投诉。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或者投诉后,应当及时对举报或者投诉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法作出处理或者移送有权部门处理;另外,如果因软件企业未按备案的制度对个人信息安全采取措施的,可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处以相应的罚款。 [2013-03-27 09:47:00] 陈女士: 现在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的渠道很多,我们自己都不知道个人信息是在哪个渠道被泄露出去,要如何向主管部门举证呢? [2013-03-27 09:48:00] 李副局长: 现在很多企业在开展业务的同时都涉及到填写个人信息,泄露个人信息的主体有时难以确定。一旦确定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泄露个人信息的,可以向市信息化主管部门举报、投诉,信息化主管部门将依照本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013-03-27 09:49:00] 泰迪熊: 市政府出台《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很好,很及时。我想问的是,如果我发现有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企业在收集个人信息时违法侵犯了我的个人信息时,我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对于违法企业该如何处理?谢谢! [2013-03-27 09:50:00] 李副局长: 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不当使用个人信息的,个人可向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或者投诉。信息化主管部门经核实,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责令企业进行整改,要求企业建立一整套的信息保护制度,明确责任人,严格内部管理流程,应对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风险。如果违反相关法律的,我们会移送相关机关进行处理。 [2013-03-27 09: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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