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厦门化妆品企业本月起全面"体检"

xm.fjsen.com 2013-03-22 12:12  陈泥 来源:厦门网-厦门日报    我来说两句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记者陈泥)本月20日起,厦门市化妆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美发厅(店)、化妆品专营店,以及商场、超市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将接受药监部门的全面“体检”。记者昨日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厦门市化妆品行业普查和摸底工作已正式启动。按照药监部门的要求,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应如实填写《基本信息表》(详见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xmfda.gov.cn),并于3月31日前提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处。

“全市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已于2012年5月起正式移交给药监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厦门市药监部门从去年开始也对全市化妆品行业进行了风险监测。

此次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厦门市药监部门将从4月20日开始,对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此外,根据要求,化妆品产品标签标识也应符合相关规定。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等违规行为也将受到严查。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