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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读”房产政策引发过户潮

2013-03-13 11:50:09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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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福建日报厦门观察3月14日讯(记者 谢嘉晟 陈挺)二手房交易量一夜之间数量翻番,前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二手房过户的车辆堵到了仙岳路——这就是“国五条”颁布后,厦门焦急办理房产“过户”大军中一隅。市场对“国五条”的激烈反应表明,一些本不准备近期买卖房产的观望者,都希望能赶在“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前,搭上免征20%个税的“末班车”。

楼市风云变幻之烈从所未见,却又似曾相识。在“国五条”中关于“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的规定,实际上从1994年就已经开始实施。对此,专家指出“国五条”更大的意义在于表明中央调控楼市的决心。

过户爆棚

政务中心突迎汹涌人潮

一夜之间,厦门二手房交易量从50套左右骤升到110多套,此后继续暴增,单日交易量一度达到近300套,甚至超过了今年2月份被称为2008年以来单月最大成交量的日均值。

在办理二手房过户的厦门政务服务中心,也出现了“爆棚”场面,平时很少满座的地下停车场一夜之间车满为患,依然陆续到来的车流甚至堵到了仙岳路。据现场的工作人员介绍,几天来的过户数量至少比平时多了三四倍,每天经常忙得连早餐都来不及吃,有时还要加班。

对于厦门的二手房中介来说,这样人头攒动的场面已经很久没看到了。记者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权籍交易登记中心了解到,新政颁布的首周,周一备案登记交易的收件数量将近400件,一周来,每天稳定在380件以上;而在此前,日均数字大概是100件出头,也就是说,本周二手房交易收件暴涨近3倍,这就是新政的直接效应。

在“国五条”颁布的通知中,“对出售自有住房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的规定,显然引起了人们的焦虑。“一旦开始征收20%个税,除了现在按交易总额1.5%的交易税外,增值部分还要再缴20%的个人所得税。”港龙新城柏厦房地产的一位经纪人若有其事地向前来咨询的客人如此解读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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