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在全市率先出台法制宣传栏管理办法
东南网2月27日厦门讯 (本网记者 卢超颖 通讯员 蔡江沈)昨天上午,记者从翔安区司法局获悉,该区出台法制宣传栏管理办法,在全市率先对法制宣传栏进行规范化与制度化管理。 据介绍,目前翔安区共有区、镇(街)及村(居)级法制宣传栏88个,是全区开展普法工作的主要宣传阵地。率先出台的管理办法主要确定了七项制度,包括分级管理制度、使用登记制度、联络员制度、定期张贴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检查评比制度等。 翔安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法制宣传栏是村民、居民学法的良好平台,也是构建和谐社区的良师益友。他们将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栏”这个平台,注重实用性和贴近性,把村民、居民关心的问题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用居民喜欢的形式作为宣传基调,向村民、居民提供细致全面的法律知识讲解。同时,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变成通俗易懂的知识问答,让法制意识在群众中迅速得以强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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