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本网原创 > 正文

彻底取消药品加成与挂号费 适当调高医生的诊察费

2013-02-27 11:15:13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3月1日实行医药分开之后,医院的挂号费将取消,取而代之的是13元、18元、22元门诊诊察费,其中1元、6元、10元仍需自费,5元仍按原先医保相关政策支付,而比原先多出的7元,都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患者个人没有多花钱;同时,由于药品取消了加成,买药花费更少了。

除了常见的三种收费标准以外,此前患者在各医院就医,还可以挂到专家号,挂号费15元,诊察费10元,即市民挂专家号需要付25元。3月1日起,合并后的专家门诊诊察费调整为32元。

以前主任医师有时出主任号,有时出专家号,规定不明确。此次调整后,厦门对专家门诊的专家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专家是指由国务院授予“国医大师”以及具有院士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津贴的医生。此外住院诊察费从过去的6元、5元和4元分别调整为30元、20元和10元。

厦门作为闽西南区域医疗中心的地位日益突显,在岛内一些大型的公立综合医院,外地就诊患者比例,占接诊总数的五六成以上。实施“取消药品加成”和调整诊察费后,可能会使外地患者来厦就医结构出现变化,可能来看常见病的外地患者减少了,不过也有可能出现来厦购药的外地患者增多的现象。

一方面,因为诊查费调整,增加的部分将由医保统筹承担,对于本地参保患者来说不需要自费,但外地参保人员则要按照参保地的报销进行。这也就是说,对于外地患者来说,如果当地医保不支持报销的话,看病费用将增加。另一方面,改革后药价显著降低,外地患者中,需要慢性治疗的患者由于长期服药,来厦买药的情况可能增多;但若仅是些“小毛病”,外地患者也可能因为不愿多掏诊察费而选择不来厦门诊治。

记者观察

为厦门医改叫好

取消“以药补医”,是公立医院改革、让公立医疗机构回归公益性的关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