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厦门市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全国试点之一,早在2011年7月就已经将药品加成取消了5%;今年3月1日起,厦门所有公立医院则将全面取消剩下10%的药品加成,市民用药将更加便宜,预计全年可减少药费支出超过1.44亿元。 厦门公立医院取消药品的加成,可谓是真正触动到了卫生事业机制、体制的深层改革。作为在全国具有典型意义的改革举措,取消药品加成充分体现了厦门深化医改、为民办实事的决心和魄力。 医药分家之后,以药补医的补偿形式将被改写。医院不再赚药钱,百姓到公立医院拿药,将明显感受到药价降下来。对于几元钱的药物来说,调价后的价格变动或许并不明显,但是对于要价数百元乃至更高的贵重药品来说,药价按比例下降后将优惠几十元钱甚至更多,极为可观。换而言之,需要长期用药和服用贵重药品的患者会得到最大实惠。举例来说,市民常用的氧氟沙星,原先价格为1.1元,调整后是1元。简单地说,就是把原先药价除以1.1,就是调整后的价格。 另外,厦门3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2010年起就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而基本药物均按进价出售,即零加成。今年3月1日起,这些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继续执行“一般诊疗费价格标准”;住院医疗服务项目执行一级及一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整后的西医住院诊察费价格标准。 医生诊察费将适当调高 长期以来,医院收入存在结构问题——医生的劳务价格低,药品和耗材价格高。因此,医改应推动结构调整。同时,改革势必涉及到利益分配,要打破“以药补医”机制,最大阻力来自医院职工,取消药品加成让他们感到切肤之痛。没了药品“加成”,拿什么“补医”呢? 对此,厦门对公立医院的诊察费价格进行调整。根据通知,厦门将现行的挂号费、诊察费和药品加成统一整合为“西医诊察费”,中医专科医院、综合性医院中医科开展中医辨证论治的执行“中医辨证论治费”。此前患者在三级医院看门诊,采用“挂号费+诊察费”模式,其中,普通门诊挂号费1元,副主任医师挂号费6元,主任医师挂号费10元,诊察费统一为5元。也就是说,看不同门诊,患者需要分别支付6元、11元、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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