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知:4种保健品暂停销售
2013-02-24 12:50:27 来源: 海西晨报 责任编辑: 陈颖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晨报讯( 记者 陈淑君 通讯员 刘启国 卢林峰)日前,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下发通知,决定对“五日牌减肥茶”、“东方之子牌双岐胶囊”等4个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今朝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日牌减肥茶(原名五日减肥茶)”,武汉东方之子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东方之子牌双岐胶囊”,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御生堂牌丹参红花茶”,广州润仕保健食品有限公司、长沙泰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正点牌减肥片”等4个保健食品长期在媒体大量刊播严重违法广告,经多次告诫、查处仍继续发布,严重扰乱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我市决定对上述4个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的措施。 目前,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自查,并派出执法人员全面进行检查监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
相关阅读:
- [ 02-24]药品零加成下月施行 厦卫生局今开会谈实施细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