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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造就餐桌浪费 厦餐饮业至今无动于衷

xm.fjsen.com 2013-02-23 13:41   来源:厦门日报    我来说两句

昨日中午,记者从明发商业广场一带的餐饮店了解到,无论是烧烤店,还是大排档,这里的餐饮店并无包厢费或最低消费限制。不过,他们都有收取一到三元不等的餐具费或茶位费。

相反,新景数码港的宴遇餐厅和华侨海景城的金象湾餐厅,均有不同要求的包厢最低消费标准。据宴遇餐厅服务员介绍,“半包厢的最低消费是600元,但在中午时顾客人数满6人或晚上满7人,即可取消最低消费。而大包厢和封闭的包厢相对较贵,最低消费是1000元,中午人数达到7人,晚上达到10人,亦可取消最低消费限制。”而金象湾餐厅服务员则表示,包厢最低消费1280元,包含茶位费,“不能取消的,因为这是公司的规定。”

【部门说法】

“最低消费”有强制消费之嫌

针对餐饮店指定最低消费规定一事,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表示,这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存在强迫交易的嫌疑,“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餐饮店是不能独立制定最低消费限制规定的。”

为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马丁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讲,我国法律暂无对包厢最低消费这方面的规定,不算违法。但从消费者这方看,这样的规定算是商家的“霸王条款”,有强制消费之嫌。”

据了解,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有关司局正在研究餐饮企业收取最低消费等问题,即将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将对包间费和最低消费作出更明确的规定。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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