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工程款”有关问题
时 间: 2013年1月17日 地 点: 市长专线办公室 领 导: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叶德传副局长 主 题:关于“拖欠工程款”有关问题 李 问:请问今年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总体情况如何? 访谈嘉宾 答: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市清欠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监管,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我市清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年来,我市建设领域企业劳动关系总体上和谐稳定,各类数据同比有明显下降。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市清欠办受理工程款纠纷投诉41件,已解决或部分解决37件,解决被拖欠的工程款3730万元,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2454万元。 刘 问:请问今年我市清欠工作面临的形势如何?市清欠办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开展两节清欠工作? 访谈嘉宾 答:岁末年初,是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高发期,去年以来由于房地产持续调控,加上年底恰逢还贷高峰期,资金压力比较大,我市也同样面临这样的形势。因此,我们两节的清欠工作抓的比较早,根据局统一部署,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工资支付纠纷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健全完善维稳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市社会安全稳定,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及早部署,去年10月份以来相继召开了全市建筑劳务企业工资支付的座谈会和全市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工资支付工作座谈会。二是预防为先,根据去年10月份开展的对建筑业企业劳动用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调查和专项自查的结果,对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分析、排查,并列出需要重点协调、监控的隐患工程项目清单,并立即开展走访、督促、协调、维稳工作。三是主动靠前,元旦后开始每日派两名工作人员驻点市信访局接访。四是及时处置,24小时值班按预案要求第一时间到场处置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遇到问题主动跟踪协调。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 郑 问:我市对施工企业实行了工资保证金制度,请问具体落实情况如何?工资保证金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访谈嘉宾 答:市建设与管理按照《厦门市企业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规定,在我市建立了建筑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好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确保企业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由于缴存工资保证金的数额是根据企业的信誉情况结合企业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进行调整,这一措施有效地引导了建筑业企业重视信誉建设,重视工资支付作用。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对信誉不好的企业起到较好的制约作用,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动用保证金解决急难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利益。 陈先生 问:对于投诉的案件,请问市清欠办如何协助解决? 访谈嘉宾 答:市清欠办进一步畅通正常的投诉渠道,积极引导工程款纠纷的当事人、农民工通过正常途径反映诉求。继续做好来人来电投诉案件的受理和协调解决工作。一方面认真核实、积极协调,帮助农民工尽快拿到拖欠的工资;另一方面对不依法履行支付工资义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几年来,我们都在积极协助、配合劳动保障局处理已排查出来的拖欠工资投诉件。 张 问:请问对于拖欠工程款、工资的企业有什么惩处措施? 访谈嘉宾 答:加大惩处力度。比如将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发生拖欠工资问题又不能及时妥善处理的施工企业,调高了其工资保证金缴交的系数,去年共有7家建筑业企业被调高了工资保证金缴交系数。根据信用评价的情况,对信用较差的建筑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对发生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信用很差的企业,让其承接不到业务直至清出厦门建筑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