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 大病保险“厦门范本”全国推广。去年,厦门职工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5%和75%,比国家标准高出25%。 36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住院报销的总体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以上,将一般诊疗费和可提供的常规医疗检查项目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使用范围。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之间的待遇差距,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36万元和31万元。 1.47亿元 2012年共对4346家招收的7.19万名农村劳动力给予社保补差1.47亿元,共发放5.73万名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06亿元。 20.3万人 2012年,厦门市城镇新增就业20.3万人,完成全年任务20万人的101.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9%。 1200元 2012年厦门市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2012年8月1日起,全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小时12.7元。 153.14万人 截至2012年12月末,全市职工数153.14万人,较2011年同期增加4.75万人,同比增长3.2%。个人账户全家都能用厦门率先在全省建立医保健康综合子账户 厦门率先在全省建立医疗保险健康综合子账户!此举不仅在厦门市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上是个重大创新,也是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上的一大重要举措。扩大个人账户支付功能 据介绍,经过15年发展,厦门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账户积累规模较大。为了有效释放该部分沉淀资金,让参保者得到更多实惠,厦门市领导、市人社局领导、社保机构工作人员等,早在两年多前就开始了这方面的探讨。2010年7月,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在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中设立健康综合子账户,适当扩大支付功能。会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完善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为该政策的研究制定指引了发展方向。 2012年7月6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厦门市医疗保险健康综合子账户管理试行办法》,率先在全省建立医疗保险健康综合子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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