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重金吸引生物与新医药企业建厂 最高补助500万
东南网-海峡导报1月15日讯(记者 骆余民 通讯员 郑伟明 文/图)海沧又出台文件吸引生物与新医药企业了。 昨日,导报记者从海沧区获悉,海沧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租金补助、研发创新扶持、建设配套扶持、经营贡献奖励四方面出台扶持政策,吸引生物与新医药企业和机构入驻。 根据意见,海沧将鼓励生物与新医药产业项目租用海沧科技创业中心、厦门生物医药中试及产业化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园内的孵化单元和厂房,开展研发和生产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承租面积的租金补助。 同时,对新落户海沧区的生物与新医药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研发成果在海沧转化,或者经营收入在海沧缴纳税费的,给予补助300万元奖励。 而对新落户海沧区的省、市级生物与新医药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成果在海沧转化,或者经营收入在海沧缴纳税费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另外,对2011年6月1日(含)后通过“招拍挂”形式获取建设用地的生物与新医药项目,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且能够按照企业签订的《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动工、竣工及投产,海沧区按项目宗地面积给予150元/平方米的建设配套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而在经营贡献奖励方面,海沧将对2011年6月1日(含)后入驻的生物与新医药企业,自年销售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含)或年度入库税收总额 (不含海关税收)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年度起5年内,按其实缴企业所得税海沧区级留成部分前两年给予80%奖励,后三年给予40%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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