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零时起厦门下调成品油价 93号汽油每升下调0.21元
东南网11月16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卢超颖)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自2012年11月16日零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厦门市的90号汽油(Ⅱ)、93号汽油(Ⅱ)、97号汽油(Ⅱ)、0号柴油、-1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6.93元、7.38元、7.82元、7.26元、7.70元;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为:9360元、9922元、10483元、8540元、9052元;最高批发价格每吨分别为:9025元、9587元、10148元、8205元、8717元。以93号汽油(Ⅱ)为例,最高零售价格由7.59元/升下调至7.38/升,每升下调了0.21元。 省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我省未实行统一配送,省内成品油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35元/吨确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具体批发价格。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液化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管理,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同时,厦门市物价局表示将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
相关新闻
- 2012-11-16成品油价下调下游行业成本降低 纺织化纤业"松口气"
- 2012-11-16国内油价下调 专家称新机制出台时机好还看接受度
- 2012-11-16厦门油价今起下调 10天后乘坐出租车可少掏1元
- 2012-11-16成品油价今起下调 受益板块及个股分析(附股)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