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借钱允交往上床 翁不满事后避不见面告诈欺
xm.fjsen.com 2012-10-15 10:14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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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1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钟姓老翁与张妇交往,不满张在他床头金尽后走人提告诈欺,张妇辩称双方约定以性行为抵债,钟表示两人发生关系才38次,以行情推算张妇还欠他1千多次,检察官认为不管欠多少都属民事纠纷,处分不起诉。 75岁的钟姓老翁提告指出,去年五月底,他在前镇、凤山区交界处的老人公园,认识60岁张妇,彼此相谈甚欢,当天就上宾馆亲热,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之后张妇便以被地下钱庄逼债等理由,不断向他借钱,不到三个月,他毕生积蓄70多万(新台币,下同)全被掏空。 钟姓老翁说,两人交往时,张妇一天到晚“老公长、老公短”,每次到家里来,就把他打理得服服贴贴,害他被迷得团团转,没想到张妇见他床头金尽后,从此避不见面,他才愤而控告张妇诈欺。 高雄地检署开庭侦查时,张妇承认向钟借钱,但金额只有40多万,她辩称,当初双方确是男女朋友,曾约定每5天发生一次性关系抵债,绝非恶意骗钱,至于积欠男方的钱,日后有能力一定设法偿还。 钟姓老翁表示,他想打民事官司向对方讨债,可是如今囊空如洗;且就算以性关系抵债,他有统计,两人累计只发生关系38次,依当地行情价1次5百元来说,张妇还欠他1千多次。 检察官认为,当时双方关系亲密,平均半个月有六次性关系,不论张妇以任何理由借钱,都是男方心甘情愿交付,事后不能论以诈欺罪,至于双方争论发生关系的次数多寡,纯属民事纠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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