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生委: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计划生育服务
分阶段分步骤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我国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将经历不同发展阶段,每个阶段应有不同重点。初级阶段的目标侧重于区域内均等化,主要表现为流动人口与户籍居民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实现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广覆盖,内容上以“保基本”为主;中级阶段的目标更多侧重于城乡均等化,主要表现为各区域城乡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接近,实现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一体化,内容上以“拓范围”为主;高级阶段的目标是实现全民均等化,主要表现为城乡之间、群体之间、区域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形成均等状态,确保公民不因职业、地域以及身份不同而享有不同的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内容上以“广延伸”为主。 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的内涵在不断拓展。一方面,根据规划的要求,提供均等的避孕药具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再生育技术服务、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按照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要求,引导鼓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度拓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咨询指导、青少年健康人格培育咨询、婚姻家庭指导、计生家庭养老扶助等方面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 在“十二五”时期的未来3年,人口计生部门将根据规划的要求,继续深化4部委联合开展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重点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是完善均等服务体制,加强便民维权;二是创新多元供给机制,促进优质服务;三是优化基层资源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在均等化的对象及路径设计上,将按照国家规划的总体思路与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规律,按照从常住人口均等化、城乡均等化到区域均等化,从试点城市均等化、推广区均等化到全国均等化的方向,加强和创新服务管理体制,加快实现全国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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