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秦虹:保障性住房要保障真正需要的人
———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 《经济参考报》:保障房是专门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托底房”,是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六大以来,我国政府为了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采取了大面积建造保障房,进行棚户区改造等措施,取得了不小的成绩,请您谈谈十年来我国政府在保障房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绩? 秦虹:为了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能够住有所居,我国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这些年来制定了多项政策,并且也被写进了“十二五”规划。 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再次提上日程,国家开始调整以市场化为主的住房政策,探索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文件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标准;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等”,这标志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方向已从“重市场、轻保障”转向了“强调保障”,政府调整了住房保障发展的重点地位。同时,将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确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相衔接。 2008年下半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了稳定经济增长、扩大国内需求的十大措施,其中第一条就是要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提出要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国务院提出,要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棚户区改造问题。 2010年,为解决城镇“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要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住房需要。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500多万人,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常住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积累少,住房支付能力弱,针对这一群体的特点,今后一段时期需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为其提供住房保障。 2011年,《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 》 提 出 , “ 十 二 五 ” 期 间(2 0 1 1 -2015),“要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 2008年至2011年间,中央共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153亿元,各年分别为168亿元、470亿元、802亿元和1713亿元,补助资金增长非常明显。2012年,中央安排1787亿元,比上年增长4.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1年间,我国累计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超过2300万套,基本建成1200万套以上,新增发放租赁补贴超过400万户。今年上半年,中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470万套,开工率为63%,基本建成260万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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