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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厦门蓝本”

2012-09-14 08:59:06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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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推行“五审核、两公示、六公开”, 把好准入关。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依托互联网,建立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办、区民政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市建设与管理局组成的“五级”纵向审核机制,并实行社区和市两级公示,结合金融、税务、房产、工商、公安等部门横向审核职能,实现多层级多部门共同参与、横向纵向紧密协作核查。同时,利用网站、报纸等媒介,实现申请家庭资格、房源信息、选房规则、选房顺序、选房过程和选房结果六项内容全面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此外,还建立了由市监察局和市信访局全程监督的机制,积极发挥信访部门作用,有效防止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据介绍,截至目前,厦门市经审核取消了6346户的申请资格(其中,廉租住房和保障性租赁房5099户、经济适用住房860户、保障性商品房387户),审核公示2.3万户。

建章立制,筑牢监管“防火墙”

早在2006年,厦门市就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和进入、退出机制,逐步构筑了一个“多层次、广覆盖”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6年多来,一个个保障性住房小区拔地而起,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家庭通过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圆了住房梦。

8月17日至8月26日,杏北锦园居住区限价商品住房的第三轮购房资格公示中,有63个申请户被有关部门查出名下有房产,不符合限价商品住房的购房资格,而被取消申请人资格。

这是厦门市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的一个缩影。

在保障房建设和管理上的公开透明化,是“厦门蓝本”的宝贵经验。林德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严格把关是关键。只有切实维护保障房配租配售的公开、公平、公正,政策才能长久。

早在2009年,厦门就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住房保障法规——《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使保障房建设、管理、使用步入法制化轨道。随后,又接连出台了《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管理办法》等30多个相关文件,涉及保障房规划建设、供应机制、申请审核、配租配售、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退出机制等重点环节,初步建立起全国领先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并为保障住房筑起了牢固的监管“防火墙”。

(东南网-福建日报厦门观察记者 林世雄 廖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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