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厦门观察8月29日讯 根据今年4月工商局出台的20条惠企新政,台资企业名称中可以出现“闽台”、“海峡”、“海峡两岸”等字眼。企业如果想去掉名称中的“厦门”两字,可直接在厦门市办理,厦门市工商局会尽量满足台商在企业名称中凸显区域特征的需求,并尽量简化办事程序。据厦门市工商局方面介绍,国家工商总局同意授权市工商局行使不冠行政区划内资企业名称变更受理权,也就是说,企业更名不用再上报省工商局,在厦门就可办理。《厦门商报》24日报道称,目前已有10户企业通过便捷通道获批核准了无“厦门”的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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