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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法网拍”引发厦门拍卖行恐慌

2012-08-29 18:20:27谢嘉晟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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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落

厦拍卖行的生死轮回

在厦门的很多拍卖行眼中,这些年,行业的起起落落让人颇为感慨。

2002年国内拍卖市场放开成为厦门整个拍卖业的分水岭,之前国有成分一统天下,之后民营拍卖行开始异军突起。也就是在这一年,顶信成为厦门第一家民营拍卖行,并随后形成了厦门国拍、厦门特拍、厦门中正、厦门恒升以及厦门丰盛五大家拍卖行占据半壁江山的垄断格局。

黄建宇是顶信拍卖行总经理,也是厦门拍卖行业协会的会长。据黄建宇透露,目前厦门约有35家拍卖行,其中具备A级以上资质的有19家。

不过,格局已经巨变。记者了解到,原来厦门的五大拍卖行半数陨落,厦门中正和恒升已经停止经营,除了特拍还能继续排在厦门整个拍卖业的第一梯队外,国拍和丰盛被厦门业内形容为“日薄西山”,而二、三梯队的名单也经常轮换,一些拍卖行已经多年没有出现在厦门拍卖行业协会的名单中。

按照厦门业界的普遍说法,市场优胜劣汰,经过大浪淘沙后,好景便一去不再。这些曾经风光无限的拍卖行,在法院拍卖标的萎缩后,便在市场上渐渐失去了生存能力,并最后被淘汰出局。

在黄建宇看来,现在的拍卖市场,不只是僧多粥少,佣金也日渐低下。而今,除了艺术品类还能收取10%-15%的佣金率外,其他类拍品的佣金最高只有5%,根据标的不同,有的甚至低至2%,“整个行业已经处于微利状态”。

借鉴

网拍和实体拍卖相结合

厦门是否将借鉴“浙江司法网拍”模式,记者未能从厦门法院方面得到证实。不过,“浙江司法网拍”已受到厦门包括不少拍卖行在内的多方质疑。

“网络平台并不具备拍卖资质,怎么能接受司法委托?再者,拍卖标的和资金的安全性如何保障?一旦交易过程中出了问题,法院并不是拍卖主体,竞买人又要找谁?”厦门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认为,只有依据我国《公司法》和《拍卖法》设立的拍卖行才具备接受司法委托资质,在处理法院委托拍卖资产过程中,也只有拍卖行才具备资格代申请人行使委托权。

“浙江司法网拍”尚存争议,但记者了解到,就在8月4日,福建省高院发文,明确支持各地法院走网拍和实体拍卖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这份名为《福建省高院司法评估拍卖工作规定》的文件,省高院明确,按照“统一进场、统一发布消息、统一监管和统一拍卖”原则,支持各地法院逐步开展网上拍卖方式。

按照黄建宇的解读,省高院此次规定是希望拍卖行在拍卖大厅公开拍卖标的的同时,通过网络渠道进行公开拍卖,让网络拍卖与实体拍卖“两条腿”走路,从而使法院委托拍卖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守信。

与“浙江司法网拍”模式不同,省高院要求推广的网拍模式,仍然以拍卖行作为承拍主体,然后通过现场视频直播的方式接受线上竞买人的举牌竞价,要求线上参与举牌竞价的竞买人同样要缴交保证金。

过去,拍卖行公开拍卖标的一般各自寻找拍卖场所,在省高院的此次文件中,还要求厦门的拍卖行统一拍卖大厅,并通过这个共同的大厅进行网拍。

记者从厦门市拍卖行业协会了解到,事实上,厦门几家比较大的拍卖行都早已通过中拍协的官网启动网拍。应省高院要求,目前,厦门拍协已经在牵头寻找共同的拍卖大厅,预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公共拍卖大厅的建成,厦门司法拍卖新辟网拍渠道,也将由传言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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