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厦门观察8月22日讯 厦门市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即将在11月1日正式上路,根据财税部门前期的调研分析,“营改增”改革实施后,厦企预计可减轻税负12亿元,其中2亿元为试点企业,10亿元为下游企业。“营改增”试点改革是我国今年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大措施,将对经济结构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产生深远的影响。厦门市顺利被中央纳入“营改增”试点地区,将于11月1日起与省里同步,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改革。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后下游工业企业从试点企业购买的服务可从增值税进项中抵扣,工业企业将从改革中获得减税空间远大于试点企业本身。 《厦门商报》17日报道称,“营改增”虽然从总体上看能够减轻企业税负,但是也不排除个别行业、个别企业在短期内出现税负上升的情况。对于此类企业,厦门市已经明确将出台过渡性的财政扶持政策,尽可能减轻对企业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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