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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业主向沃尔玛追索损失5亿元

2012-07-25 10:23:31谢嘉晟 邓婕 来源: 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 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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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厦门两级法院已经终审判决厦门业主与沃尔玛之间的租赁合同解除,并且厦门法院一审裁定沃尔玛必须限期搬离厦门东方时代广场,但沃尔玛方面依然没有给出支付“占有使用费”的具体方案和搬离的时间表。

有意思的是,沃尔玛中国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高福澜反而在这个非常时期拜访厦门,除了表达了要在湖里开设山姆会员店的计划外,也提及了东方时代广场店的租赁合同纠纷问题。

据厦门业界人士解读,沃尔玛此举或为与地方政府沟通而来,个中细节引人遐想。

A 沃尔玛高层突访厦门

被指为租赁合同纠纷而来

7月12日,沃尔玛中国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高福澜突然出现在厦门,高福澜此行目的似乎就为在厦门开店而来。已经公开的信息称,在与厦门市领导会见的过程中,高福澜表达了要在湖里开设会员制连锁店——山姆会员店的计划。

不过,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高福澜此次厦门之行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在高福澜与厦门市领导会见的同时,与高福澜一道赴厦的一位沃尔玛中国区副总裁,正分兵与沃尔玛厦门东方时代店的业主——厦门新鹭东方商贸有限公司讨价还价。

在此之前的6月4日,厦门思明法院刚一审支持新鹭东方的诉讼请求,判决沃尔玛必须限期搬离东方时代广场。据新鹭东方董事长黄益辉透露,早在厦门两级法院终审判决确认双方的租赁合同解除之前,沃尔玛就曾多次主动提出要到厦门协商,但“看不出有多少诚意”,约好的时间一拖再拖,这一次虽然真的出现在厦门了,却依然没有任何搬迁的迹象。

黄益辉称,高福澜一行出现在厦门期间,在厦门各级地方政府的牵线搭桥下,副总裁为首的沃尔玛方代表总共与新鹭东方进行了三次商谈,但从始至终沃尔玛方面并没有给出“占有费”的任何解决方案和愿意支付的具体金额,对于何时搬离物业也没有给出具体的时间表。由于业主主张“占有费”的官司还在审理中,沃尔玛方面只是要求,业主要先撤诉,然后再来商讨“占有费”的事情。

5月21日,沃尔玛在东方时代店张贴告示宣布“停止营业”后,舆论普遍猜测,这是沃尔玛计划搬迁的一个信号,然而,记者昨日看到,货架依然封堵了原来沃尔玛的各个通道,看不出有任何准备搬迁的迹象。

记者从厦门法院了解到,事实上,在思明法院一审判决沃尔玛必须限期搬迁后,沃尔玛方面选择了继续上诉,目前,法院已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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