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6月20日讯 (记者 陈挺)厦门市人民政府刚刚批复通过,从7月1日起,厦门的二手房交易环节将启动按评估价征税的标准,新规定有助于规避以往的“阴阳合同”交易避税逃税的目的,将进一步规范厦门的房产交易。新规催热了近期厦门的二手房买卖,不少交易抢在7月1日前完成过户,以应对交易成本的相对抬高。据悉,在全国40个拟开展存量房交易计税按评估价征收的试点城市中,厦门是较早出台新政策的一个城市。 市府批准按评估价征税 厦门市人民政府5月31日正式发出批复通知,同意自2012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同时停止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三级市场基准指导价有关问题的批复》。 市政府要求,7月1日以后的厦门存量房交易中,纳税人(交易双方)申报交易价高于估价形成的市场价值的,以申报交易价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税费;申报交易价低于估价形成的市场价值的,以估价形成的市场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税费。涉及评估争议的,由市地税局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框架下,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制定评估争议解决办法。 过往的厦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往往按照实际合同成交价格征收,这就给买卖双方以可乘之机,在中介的“指导下”,买卖双方往往指定一份远低于实际成交价的假合同,以达到逃税、避税、少交税的目的。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 输入房号立马生成评估价 负责本次厦门房地产估价系统开发的均和房地产评估公司董事长王崎表示,费时8个月完成的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系统已经通过专家验收,将在7月1日上马使用。 今后的二手房交易市场评估价,再也不是以往的认为聘请评估公司来操作,评估价高低由评估公司说了算的情况了。据悉,新的系统涵盖了厦门所有的存量房,根据每套房子的朝向、景观、坐落,区域等等,只要输入某某小区、花园的房号,系统会自动根据你的房源情况生成评估价,以此作为计税的标准。 实际上,早在去年7月15日,海沧区已经开始试行用评估价计征征税了。记者同时了解到,海沧试点的评估价征税,其评估价大致低于市场价两成左右,比较平稳。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评估价肯定要低于市场的实际价格,至于全市范围内的评估价生成的情况,该人士表示,系统生成的评估价肯定也低于市场价,但具体低多少,大致标准仍需报市政府批准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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