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年龄将放宽到60岁 厦门无偿献血人数达32万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陈淑君 通讯员 王宇征)今日是世界献血者日,记者了解到,从7月1日起,卫生部颁布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将正式施行,规定多次献血者再次献血的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国家提倡的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年。所谓多次献血者,指的是曾经献过血,且所献血液合格的献血者。 据厦门市中心血站统计,从1992年开展无偿献血至今,厦门市无偿献血人数达32万人,其中18岁—30岁的青年占献血总人数的约70%,达22.4万人(次)。而50岁以上的献血者所占比例较少,只有不到2%。 “虽然这部分献血者的比例不高,但有一些却是铁杆献血者,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每月坚持献血的机采血小板献血者。”市中心血站献血科主任曾晓新说:“献血年龄放宽,既扩充了献血人群,也给这部分热爱献血的老献血者带来了福音。” 除了放宽献血年龄外,《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还对献血量和献血间隔做了新的规定。在献血量方面,规定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全血200毫升、300毫升或400毫升;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献一到两个治疗单位或者一个治疗单位及不超过200毫升血浆,全年血小板和血浆采集总量不超过10升。 在献血间隔方面规定,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4周;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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