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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全市村居组织年内换届选举 8种人不能作候选人

xm.fjsen.com 2012-06-08 07:55  黄智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纪律监督 候选人要作出“三承诺”

问:候选人“三承诺”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候选人公平竞职承诺制度,候选人应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严禁私自开展竞选活动、拉票、贿选、随意许愿和攻击他人等不正当行为。

二是创业承诺制度,候选人要围绕本村(居)发展目标,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向党员、村(居)民作出承诺;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居)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居)民提出的问题,增加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

三是辞职承诺制度,候选人应承诺当选后,若出现违法违纪、不能正确履职或群众评议差等情形的,主动辞去职务。镇(街)要加强审核把关,特别要防止不切实际的承诺和把个人捐助村(居)公益事业与选举挂钩。

竞职承诺书要存档备案,并在党务、村(居)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问:今年对村(居)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主要有哪些规定?

答:今年,各区均成立村(居)级组织换届选举监督委员会,负责候选人的资格确认、信访件办理、各类选举争议调处及干扰破坏选举行为、贿选等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等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宗族、家族、宗教等各种势力干扰村(居)级组织换届选举,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严重损害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和破坏选举的行为,坚决制止利用委托投票、代写选票等形式徇私舞弊,坚决制止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收买本村(居)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的贿选行为。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干涉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参与或者怂恿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打砸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违法手段破坏、妨碍选举的行为,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村(居)“两委”成员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什么是严肃村居换届纪律“十严禁”?

答:1.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禁以砸毁或抢夺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

3.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等不正当行为;

4.严禁利用张贴、散发传单、小字报,发送手机短信,在网络等媒体制造、传播不实消息或采用摄录手段泄露写票内容等方式扰乱换届选举工作;

5.严禁编造、传播谣言,或利用虚构证据等行为诬告陷害或侮辱诽谤他人;

6.严禁以送钱物、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或以各种名义为党员、登记选民发放各种福利,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些利益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拉票、贿选等非法行为;

7.严禁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或对换届选举中就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举证、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8.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9.严禁前任人员在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等;

10.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问:市村居换届办如何联系?违法违纪行为如何举报?

答:厦门市村居换届办设在湖滨北路67号原市委党校8号楼一楼,邮编361012。联系电话:综合指导组5359818,宣传报道组 5359929,执法信访组5359976。对村居换届选举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欢迎来电来信举报。举报电话:5359976(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 3:00-5:30),举 报 邮箱:xm5359825@163.com。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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