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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与姐姐吵架赌气出走投奔网友 遭强奸还被逼卖淫

xm.fjsen.com 2012-06-08 07:5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肖某等人见小艳许久没回来,便四处寻找。次日清晨,肖某等人听到从李某的房间里传出小艳的声音,立刻敲开房门,强行把小艳带走,并对她拳打脚踢,警告她不准再跑。

教训小艳之后,肖某等人带她坐大巴来到厦门。到厦门后,肖某等人商量着赶紧让小艳去卖淫。

小艳知道真相后再次反抗,不料却遭到郭某强奸。随后,小艳被肖某等3人带去与一名嫖客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肖某等人分得嫖资70元。

第一次强迫小艳卖淫后,肖某等人放松了对小艳的看管。小艳终于抓住一次机会跑到附近一家企业,向值班保安求救。随后,保安报警救出了小艳。

3人涉嫌强迫卖淫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肖某等3人在与小艳吃饭时就商量好要带小艳去卖淫,并预谋以强奸作为手段,使小艳就范。肖某虽未实施强奸,但他与郭某、郭某某预谋通过强奸迫使小艳卖淫,具有强奸的共同犯意。

而且,在郭某、郭某某先后强奸被害人的过程中,肖某并未采取任何措施阻止,反而为他们顺利实施犯罪创造机会,具有强奸的共犯行为。因此,应当将强奸认定为肖某等3人迫使小艳卖淫的手段,肖某等3人的行为已涉嫌强迫卖淫罪。

检察官提醒,今年以来,集美检察院已办理多起与网络交友有关的案件,涉及招摇撞骗、敲诈勒索、强迫卖淫等多种罪名。提醒那些迷恋网络的年轻男女,网络交友须谨慎!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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