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世雄 实习生 邓婕 陈韵)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持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日前,厦门市出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2-2014年工作规划》。 规划提出了2012-2014年厦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主要措施和任务,即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持依法治市,建设民主公正的法制环境;开展诚信创建,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着力巩固提升,建设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立足建管并举,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强化综合治理,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环境保护,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着眼整体推进,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规划提出了厦门市创建目标,即经过三年努力,使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市容市貌整洁美观、生态环境和谐优雅、社会治安稳定有序、城乡发展统筹推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市民文明素质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有效提升”的总体目标,和“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考评中各项指标达到A级,力争综合考评继续保持全国前列”的具体目标。 当前,厦门市全力以赴做好迎接2012年全国、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测评工作。重点推进以下工作,突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突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教育和治理,突出志愿者服务工作,突出“道德讲堂”建设,突出“文明餐桌”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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